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促进中心华东中心



工作动态

区域性推广IDSM——安徽宁国港口生态工业园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园区

发布时间:2016-08-15 点击量:449 作者:IDSM华东中心

    2016年7月27日,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促进中心华东中心(以下简称“华东中心”)同安徽省宁国港口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位领导接洽。双方最终达成合作共识,确定由华东中心协助宁国政府打造港口生态工业园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园区。这意味着安徽省首个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园区项目建设即将拉开序幕,也意味着宁国市走在安徽省“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的前列

    华东中心:项目实施的平台依托与有力保障

华东中心是工信部在华东地区设立的首个分中心着力开展华东地区六省一市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倡导发展区域性能源互联网,推动该地区的电力资源优化,提高用电效率、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华东中心将通过组织建设示范园区来协助和促进宁国市政府建设“绿色、智慧、产业”协同发展的智慧园区,协助宁国市政府建设“安徽县域科学发展试验田”,力争使其成为国家级的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园区和智慧城市。

    园区建设:分模块,分阶段,由易到难,长期进行

建立电能管理服务平台:对园区内电力用户同步实施用电在线监测实现用电数据采集

建立起安全预警平台进行用电安全预警平台的建设与运维,及时发现消除隐患

推动电能管理服务和能效服务借助电能管理服务平台,在园区推动电能管理服务和能效服务提升数据处理等功能

推进需求响应,实现节能增效挖掘园区电力用户需求响应潜力,为用户提供节能增效服务,包括电能质量治理、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分布式能源发电等

重点推进分布式能源建设进行能源替代,开展屋顶光伏、微电网、“冷、热、电”三联供等项目,实现园区电力削峰填谷;

构建初步的能源互联网体系基于分布式能源、冷热电三联供等,将传统电网、新型电网、石油网络、天然气网络等能源节点互联起来能源互联网体系,以实现能量双向流动的能量对等交换与共享网络

    建设意义:城市智慧建设,企业节能增效,资源优化配置,各方互利共赢

   (一)协助宁国市政府专注打造示范园区与智慧城市

形成示范效应:将使宁国成为安徽省首个进行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园区建设的城市,发挥其“安徽省县域科学发展排头兵”的作用,实现安徽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排头兵的奋斗目标;将大大提升宁国市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发挥其辐射作用,从而为园区以及宁国市带来招商引资的机会

打造智慧城市:将推动宁国市智慧城市建设,在能源领域、电力领域、安全领域、环保领域等推动宁国市智慧城市建设将推动全面的的节能减排与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在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中,在环保、绿色、低碳方面进行示范作用将有利于削减高峰电力负荷,化解多年来高峰电力短缺问题;将有利于提升电力应急保障能力,在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保障电力供需平衡

带动产业发展:将带动多个产业的升级与发展,促进宁国市有关产业的企业成为行业龙头骨干,将催生大量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型产业

获取荣誉与奖励:将使宁国有机会获得工信部授予的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园区荣誉,可申报国家发改委PPP示范项目并将此成功的项目模式复制到其他地区,为宁国市政府争光。

   (二)带动园区企业降成本、提效益、增实力、促发展

企业微观获利:使园区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项目落实将达到:企业用电量减少,电能质量得以改善,工艺、生产流程得以优化,管理制度与方式得以完善,能源使用效率达最佳,新能源有效利用使其更具竞争实力。

企业宏观获利:将促进企业进行产业转型升级,激发出新的经济增长点与产业优势,从而在行业和产业领域内脱颖而出;将促进企业金融模式转变,从而带来产业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相关政策奖励:园区企业积极进行电力需求响应,从而获得可观的政府奖励针对园区内在电力需求侧方面取得良好收效的企业,向省安徽经信委申请获得直购电交易资格;相关卓有成效的企业择优获取家工信部示范企业授牌及相关资金支持,实现荣誉与利益的双丰收。

   (三)实现各方资源的全面整合与优化配置

示范园区建设将借助华东中心这一平台,汇聚和整合各方资源和优势力量共同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园区建设过程中,将积极引入优秀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共建,整合先进且成熟的产品、技术与团队,以此为基础在企业与第三方服务机构之间搭建起沟通、合作与共赢的桥梁,从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效益最大化。

政策引导:示范园区建设顺应发展之势

国家工信部2016年6月底通知,明确以园区模式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启动2016年示范园区推介工作,择优确立为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园区安徽省经信委积极响应号召,于近期举办了首次电力需求侧管理大规模专项培训,致力于推动安徽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制定的《安徽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具体专项资金奖励如下:

   (一)电力需求侧管理省级公共平台建设所需资金由专项资金全额支付。市级平台要求自建的,以市承担为主,专项资金补助30%

   (二)用户终端监测系统(监测点)建设由专项资金补助3050%

   (三)对通过实施能效电厂和移峰填谷技术等实现的永久性节约电力负荷和转移高峰电力负荷,每千瓦奖励550元,对通过需求响应临时性减少的高峰电力负荷,每千瓦奖励100元,对通过需求侧管理实现的节约电量,每千瓦时奖励0.05元,以上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封顶300万元。